新车空车超载鉴定
作者:阳光检测 浏览量:3228 发布日期:2020-11-30 08:00:29

新买的车在没有装任何货物的情况下竟然超载了,什么情况?车主张女士在2017年9月购买了一辆豪沃牌仓栅式运输车,这辆车的合格证和行驶证上显示总质量为4290kg,整备质量为2600kg,额定载重质量为1495kg。但是张女士在使用该车辆时发现,这辆车的整备质量严重超过了规定数值2600kg,并且整备质量竟然超过了总质量,就是说这辆车在空车的情况下上路就属于超载,超载要被交接罚款的,导致这辆新车无法上路行驶,并且丧失了上路运输的功能,销售商出售给张女士的车属于严重的不合格车辆,张女士将该车的销售商告上了法院,xx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洛阳阳光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受法院委托,对该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我司接到委托后,立即安排鉴定工作人员与车主联系,约定时间对该车进行实地勘察、测量;
1、车辆外观良好,油箱有四分之三的油量,电瓶上方自行加装的有电瓶防盗架,底盘、车厢及其他部位未发现改装、加装痕迹。
2、我司工作人员用了两款不同品牌卷尺测量车辆外廓长度、宽度及高度。
3、对该车辆在两个不同地点的电子称上称重。
下图为部分鉴定图片:
鉴定结论:
1、经过两次测量且结果一致,车辆在空车状态下整备质量为4410kg。
2、车辆外廓尺寸长度为:5995mm、宽度为2460mm、高度为3440mm。
鉴定工作完成后,又对委托鉴定标的的初步鉴定结果进行核实分析,确定工作中没有发生重复和遗漏的情况,起草鉴定结论书,经过逐级审核后,向XX区法院提交正式《车辆评估报告书》。
通过我司出具的鉴定评估报告书,使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了重要的诉讼依据。
洛阳阳光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是面向全国服务的独立第三方机动车专业鉴定评估机构,从业资质完备,我们所出具的鉴定评估报告书、意见书具有法律效力并为国家司法机关认可,如果您有任何关于机动车鉴定评估问题,可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