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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鉴定

作者:阳光检测  浏览量:3108  发布日期:2020-11-30 08:00:24

一般来说,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后,先由交警队划分事故责任,然后由责任方保险公司定损、理赔,再进行修车。但是在责任不明确,交警也无法划分到底是谁的责任时,报保险时却遭到双方保险公司拒赔,遇到这种情况,难道我们只能干等着吗?答案是NO!此时,第三方评估机构就至关重要了,第三方评估机构能对委托事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出具的车辆损失评估报告可作为诉讼依据,为你以后法院起诉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日前,李先生驾驶自己的福特牌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车头撞毁,车辆损失很严重,因事故责任不明确,交警也无法划分到底是谁的责任,报保险时却遭到双方保险公司拒赔,车主一纸诉状起诉保险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本来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李先生委托洛阳阳光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该车车辆损失进行评估工作,为案件审理供价格参考依据。

我司评估工作人员接到委托后,随即前往现场对评估标的进行实地检测查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方提供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审核,了解评估标的事故日期、时间、事故原因、损失和施救等情况。评估标的系一辆福特牌小型轿车,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损坏。对委托鉴定评估车辆修理费与全损前提下的损失价格进行了测算,现将该车辆鉴定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车辆因事故发生碰撞整车严重受损,主要损坏部件为:车壳、发动机、变速箱、前悬挂、内饰、工作台、天窗、座椅、气囊等。共计120种配件。根据国家关于修理行业相关规定,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损失情况,本着以恢复为主且不影响使用性能的原则,通过对维修市场广泛的调查,发现该车辆损失较重且修复价格已超过本车的出险时的重置价值,通过评估小组研究后决定,给予该车推定全损处理。计算该车辆的现实价值、车辆残值、损失价格,综合对比后确定损失价格。

   

评估工作人员在充分市场调查与询证的基础上对评估范围内的标的损失价值进行了评估,确定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复和遗漏的情况,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评估结论书,经过逐级审核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车辆损失评估报告》。

若您遇上交通事故,有车辆损失评估、车辆贬值损失评估、车辆停运损失评估等问题,可随时联系洛阳阳光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我们全国各地随时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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